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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核心应用服务器存储升级扩容项目

2022-07-27

邵阳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核心应用服务器存储升级扩容项目(代理编号:ZXCD-SYGS-2022012)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形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核心应用服务器存储升级扩容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ZXCD-SYGS-2022012

3、项目负责人:刘先生

4、联系电话:18973996681

5、采购预算:70万元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不分包,详见采购需求)

序号

包名称

品目分类

品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1

邵阳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核心应用服务器存储升级扩容项目

 

C020301

存储服务

1

70

70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3是否支持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或:供应商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提供近一年度财务报表;

6、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8、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9、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四、资格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应装订成册,一式2份。

2、资格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 7   26  日起至2022 8   2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230  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到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邵阳市大祥区敏州东路桂苑小区D1单元1402号)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邵阳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址:邵阳市宝庆西路16

联 系 人: 唐先生

    话:0739-5270379

招标代理机构: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话:18973996681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